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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传伟的最后时刻 听到判决,艾传伟身体开始发软 |
交警张凤海被碾致死案终于尘埃落定,碾死张凤海的司机艾传伟昨天上午在本市一中院接受公开宣判。法院宣读了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依法判令故意杀人犯艾传伟和另一杀人犯王景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判决后,艾传伟当即瘫倒在地,随后在法警的帮助下,艾传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昨日上午9时15分,艾传伟和张景贺被陆续带进法庭。两名审判员开始宣读判决书。起初,艾传伟还能够自己站立,神情尚算自然。但当审判员细述艾传伟将交警张凤海碾压致死的经过时,艾传伟开始断断续续地闭上眼睛,好像若有所思,不时还会抿抿嘴。9时31分,当法官念到“判处艾传伟死刑、立即执行”后,艾传伟的身体开始一点点地向下滑。两名法警只得架着艾传伟的臂膀,另一名法警则从后面提住艾传伟的皮带。就这样,艾传伟勉强“站”在法庭上,继续听完对王景贺的宣判。期间,艾传伟的身体多次下滑,两脚瘫软无力。
9时38分,宣判结束,艾传伟已经不能自行走路,三名法警或提或架才将艾传伟带离法庭。
同时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的还有故意杀人犯王景贺。王景贺,男,27岁,本市人,无职业。2003年9月,王景贺在本市南开区某酒吧与女服务郭某相识。同年10月8日上午,王景贺邀郭某到其家中,与郭发生了两性关系,随后,二人因故发生冲突,王景贺于是先掐郭某的颈部,又用匕首刺郭的颈部,造成郭某当场死亡。
案件回放
艾传伟,男,37岁,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个体运输司机。4月14日上午8时许,艾传伟驾驶改装且超载的解放牌半挂大货车,在本市静海县界内沿津文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京沪高速公路前毕庄出口附近时,艾传伟发现公路上有交警在执行公务,为了逃避违章处罚,他将车开进了华静加油站内躲避。上午10时许,在加油站附近值勤的交警程某某找到艾传伟,查验其相关证件,并让艾传伟把车开出加油站接受检查。艾传伟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严重违章,为了逃避检查,他谎称未带证件,并趁机驾车沿津文公路向返回的方向逃走。程某某驾驶警车在后追赶,多次用话筒向其喊话责令其停车。艾传伟非但不停车,反而再次调头沿津文公路继续向东逃窜。期间,程某某与交警张凤海电话联系,告知张凤海情况。此时,艾传伟在行至津文公路15公里处因路面复杂减速缓行,后停了下来。张凤海上前责令其接受检查,无效后,登上该车驾驶员一侧的脚踏板。艾传伟明知此时继续行车可能会使站在驾驶室外的张凤海随时有生命危险,可他不但不停车,反而加速蛇行。当车行至津文公路9公里200米处时,张凤海被该车碾轧致死,尸体被拖带出17.4米。艾传伟随即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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