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你的朋友开个玩笑?想给你的死对头一点“颜色”瞧瞧?你只要记下他(她)的手机号码,然后拨通一个声讯号码悄悄给他发个“手机集束炸弹”,就能用“超剂量”的短信把他的手机“轰”得内存爆满……直至完全瘫痪。
据《深圳晚报》报道,一家合法的声讯台接线小姐说,由于其公司的技术部“有一种软件”,所以公司可以提供群发“炸弹”短信的服务。她们一次最高可以发送3000条“炸弹”短信,而且用户还能自行“设定”短信的发送时间和发送次数。这是她们公司开发的手机娱乐“小业务”之一。
深圳市通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声讯台一般都有代发短信的业务。如果该业务接到了扰民投诉,造成了网络干扰,通管局肯定会责令其进行整改;但如果没有接到任何投诉,通管局一般也不会强行干涉。但该负责人同时也表示,除了要界定其发送的短信是什么性质外,还要看接收方有无同意接收短信,否则就属于“骚扰短信”。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永泉律师指出,发送各种欺诈、骚扰类短信是侵权行为。声讯台如果在未取得接收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用户发送短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接收方的正常通讯,就已经“侵犯了接收方的合法权益”,但目前对这种行为尚缺乏具体明确的行政管理法规予以约束。对这种“炸弹”短信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声讯台和实际的发送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