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深圳市已经连续发生5宗较大食物中毒,其中,9月9日至12日4天中,接连发生3宗职工食堂食物中毒事故。5宗食物总中毒人数达200多人。随着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注意预防食物中毒。
据《深圳商报》报道,这三起职工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分别发生在9月9日、9月11日、9月12日。
9月9日凌晨2点30分,深圳市某大酒楼员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被送到医院就诊,据医院诊断,为可疑食物中毒。卫生监督人员立即到医院进行调查。据悉,共有25名中毒患者9月8日同在深圳市某大酒楼就餐。据执法人员透露,初步确定是酒楼午餐供应的盐水鸡引起食物中毒。25名患者经治疗措施,病情得到控制并好转,没有住院病例。该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停止制售盐水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科罗令涛副主任提醒广大消费者,必须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购买食品。
9月11日17时,深圳市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12名员工因进食本公司大巴部食堂工作餐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到松岗人民医院就诊。12名可疑中毒患者在9月10日11时至12时同时在食堂进食了烧鸭。目前,12名可疑中毒患者没有住院病例,经治疗病情得到控制并好转。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中毒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大巴部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没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食堂内没有粗加工场所、没有洗消设施。据了解,9月10日午餐的烧鸭是在南山区学府路一市场烧腊店购买的。
9月12日,深圳市某公司26名员工突然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被送到南山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可疑食物中毒。据悉,26名可疑食物中毒患者均于9月11日23点50分到次日4点30分同在公司食堂进夜餐。经过卫生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初步确定是9月11日进餐的蒜苔拌猪肚引起中毒。目前,26名中毒患者住院8例,经治疗病情全部得到控制并好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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