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然而,有些孩子由于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成了父母的“累赘”,在出生之后即被狠心抛弃在街头。从市儿童福利院获悉,仅昨天一天,院内就接收了三名由民警送来的遗弃婴儿。据了解,这在本市尚属首次。
据天津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第一个来院的孩子是个女孩,是在10:30左右被津南区南环路派出所送来的,院内为孩子取名叫陆心芳。小芳芳才刚刚出生三天,送来的时候两只眼睛还没有张开,经过检查,芳芳患有颅内感染、消化道出血、血小板减少、染色体病、过期产、双手畸形等9种大病,还有多处溃疡。由于消化道出血,在送到福利院时,小芳芳仍在不停地吐血。下午3:00左右,由塘沽区解放路派出所送到院内的小男孩被起名陆文复,刚出生几个月,经过检查,发现小文复患有脑病和肝损伤,其他症状还需进一步观察。下午5:00工作人员快要下班时,第三个同样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男孩被静海东城派出所送到了院内,小家伙被起名叫陆文康,诊断结果显示他患有脑瘫。
“孩子多可爱啊!他们的父母怎么就这么狠心,听到孩子的哭声他们心里难道就不难受吗?”望着这些刚刚送来的孩子,福利院的医生们满脸都是同情。福利院业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利院共有500多名孩子,以往每个月院内接收的弃婴在10个左右,但是从8月26日至今半个月,已经有13个孩子被送了过来,数量明显上涨。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将婴儿遗弃的,构成遗弃罪。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
为什么在法律上遗弃婴儿构成犯罪但弃婴现象仍屡屡出现?市儿童福利院有关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其原因除了世俗观念对弃婴行为的宽容之外,弃婴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只有受害人或对受害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自诉,才有可能立案,但受害人不会说话,其身份往往又难以确定,故作为自诉案件,婴儿的权益难以维护;由于很多遗弃者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故公安机关往往难于核实查证、认定罪名;公众尚未清楚认识到弃婴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导致弃婴者总能逃脱法律严惩,是主要原因。因此,如何完善法律和社会福利制度,是最终消灭弃婴现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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