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知名企业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再打商标维权战。继去年状告“王宫朝臣”胜诉后,今年又将“王圣朝世”的生产者吉林省新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同列为被告的还有津南区某商厦。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其生产的王朝葡萄酒产品上使用的“DYNASTY”“王朝”文字及图形商标,均为“中国驰名商标”。然而,原告在天津及国内部分省市的市场上发现一种正在大量销售的葡萄酒,在其商标上使用的文字和图形与原告的商标相似。
经原告调查,发现此种商标的使用者即为被告企业。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新长城”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公开在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中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市某商厦承担连带责任。
在庭上,被告某商厦辩称,其不知道“新长城”的葡萄酒涉嫌侵权,而且在进货的时候,他们已经尽了合理的审查义务。“王朝”一方则称,国家工商局受理申请不代表其已通过注册,可见“王朝圣世”没有合法“身份”。
由于“新长城”未到庭,合议庭未进行调解,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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