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塘沽和大港分局相继破获两起特大租车抵押诈骗案”,嫌犯在不长的时间里,从各汽车租赁公司租出了各式轿车,从一般的夏利、桑塔纳,到帕萨特、丰田,共计171辆,骗取现金高达500余万元……
案件一:租车诈骗案的“死结”
2004年1月9日,塘沽经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最近有不少人找到塘沽世纪通讯经营部老板刘某讨债,刘被债主逼得不敢露面,据传与诈骗有关。
惊闻特大“租车抵押案”
经初步调查,26岁的刘某一直开店经营有关手机业务,但经营不善赔了不少钱,此次被众人追债是因其“拥有”的多部私家车抵押给对方,卷走了大量保证金。而事主后来才知道,刘某的车全都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
当晚,经侦支队组织了专案会议。针对案件的相关特点,民警决定直接与刘接触。1月12日上午,刘某主动来到经侦支队“说明问题”,经验丰富的支队领导接待了他。未曾想,刘一开口就吓了人一跳:“我已经租了六七十辆轿车,全抵押给了别人,具体抵给谁我也搞不清了,大概押了二三百万元吧。这事都是陈某他们撺掇干的,其实我没弄到钱,是他们把我坑了……”。
刘某7个多小时的叙述,办案民警终于弄明白了刘“报案”称被坑害的根由。刘口中的陈某,原为某化工厂职工,现倒卖二手手机,因而与刘某成了朋友。而那几个被刘称为坑他的金某、李某等4人,均是陈某的老乡兼好友。根据刘某所述,他手机生意亏本找陈借了2万元现金,因无钱偿还,陈后来找其索要一辆桑塔纳轿车做抵押,刘无奈按其“安排”租了一辆桑塔纳给陈无偿使用。“就是说这车由我交租金,他不出钱。我每个月还要还他借款数额10%的利息。后来我更还不了钱,他又找到李某说能借钱给我,还要用车作抵押,不同的是这回不但要利息还要好处费。我没办法还钱,就又借钱,再去租车……就这样陷入了死循环,我被他们坑得租了这么多辆车……”
锁定主要嫌疑人
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直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再根据刘将抵押来的非法所得用于还债——等同于非法占为己有这一事实,其行为符合《刑法》中有关诈骗罪的要件,应是此案主要嫌疑人。
在进一步向抵押人取证后,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刘某的回忆和相关记录,办案民警开始逐一调查每辆车的来源和去向。而刘某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后,塘沽数家汽车租赁公司和数位抵押车主纷纷找到经侦支队反映有关情况。
随着调查,陈某的嫌疑渐渐暴露出来,只是一直没找到证据。3月22日,在调查获悉其曾主动提出将自己的吉利车以刘某的名义抵押给别人获取赃款后,相关证据已充分,民警一边制定周密的抓捕计划,一边让陈过来取证。陈来到经侦支队,却发现等待他的是一张刑拘通知书和冰冷的手铐。
陈某很快承认通过找人给刘借钱,从中挣取租车“好处费”及“利息”的犯罪事实,且称自己从未威胁过刘,刘某不断租车的原因可能有“还款压力”,更多是其自愿。民警又很快获取了陈的同伙——同样为刘某联系下家的金某、李某等4人的犯罪证据。很快,金某也被抓捕归案。而李某等3人则已闻风而逃。这一特大“租车抵押诈骗案”的主要嫌犯刘某、陈某、金某于4月底被先后依法逮捕。
苦追车大获全胜
民警根据刘、陈等人的交代与塘沽所有的汽车租赁公司联系,终于查明:刘某从2003年8月开始,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仅凭一张身份证即从塘沽数家租赁公司成功租出丰田、帕萨特等轿车73辆,后又独自或经陈某等人之手抵押给孙某等78名受害人(存在同一辆车抵押给前者,只拿钱不给车,再将车抵押给后者———即“一车多押”),共获赃款304万元。赃款的流向也逐步得到查实,其中,主要嫌疑人刘某实际获赃款并不多,这也正是其自称被“坑”的原因。
案情虽已水落石出,然而却远远没有结束。由于是拿钱抵押来的车,大多数手握合同的“车主”拒绝交出本应为租赁公司所有的车辆,追车成了一大难题。办案民警从接手办案开始便同时踏上漫漫追车路。一部分“车主”的联系电话关机,要寻找“隐身人”只能数次往返奔波。而找到了车,还得耐心晓以利害,说服当事人先交出车辆……
截至5月底,73辆车终于被全部成功追回。同时,民警还在追查行动中为群众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此案大获全胜。
案例二:打涉车犯罪再破诈骗大案
无独有偶。在目前正紧张进行的全市严打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中,大港警方根据点滴线索深入挖掘,多警种联合奋战数昼夜,再度破获一起与之类似的特大“租车抵押诈骗案”,主要嫌犯高某、张某等人近日相继落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初步调查,嫌犯共从大港34家汽车租赁公司(其中多为无证照的个人非法租赁公司)租走帕萨特、宝来等轿车98辆,全部用于抵押“贷款”,初步查实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此案的顺利告破,在大港轰动一时。
“抢车”引发连锁反应
8月4日上午10时许,大港中塘镇薛卫台村村民薛某来到大港刑侦六大队报案,称自己抵押来的汽车差点被人抢了。据薛某称,今年3月底,他通过熟人认识的朋友张某等以一辆有牌照、行驶证的黑色桑塔纳车作抵押,找他借走3万元钱。“当时他给我打了收据,双方说好不要利息,借3个月,6月底还款取车,其间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等全由他负责……其实咱也没别的想法,就是想自个儿也开开车。再说,熟人介绍的哪好意思驳啊?谁知,到了6月底也不见他来取车,打手机联系总说再等几天,后来就打不通了……最可气的是,昨天在中塘碰到一个自称大港某租赁公司的人,愣说这车是他们公司的,就要开走,想抢我的车……幸好我反应快,才没让他们得逞,就来报案了。”
当日下午,民警在对大港金驰、荣欣、霞光等6家租赁公司进行摸排发现,近期仅用“张家福”名字骗走的各类轿车高达34辆,现已与张某失去联系。再查以高某名义租的车,又有近30辆。
从速抓捕主要嫌犯
8月5日一早,大港分局主管刑侦的薛从起副局长组织召开专案会议。“当前已有证据证明高某、张某二人涉嫌巨额诈骗,为避免携款外逃,应火速抓捕,制定相关审讯措施,力争迅速突破。”抓捕行动由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董宪利具体指挥,迅速摸清了张、高的住处及日常活动规律。
就在专案民警要对张某实施定点抓捕时,5日中午12时许,张某来到分局投案自首。根据张某的交代,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抓捕高某,一路清查所有可能涉案的租赁公司。经查,高某经常开一辆大吉普出入,间或换一辆“红旗”,身边常跟着几个“保镖”。抓捕民警很快撒了出去。下午3时许,第一组报告:高已10多天未曾回家,常去的一暂住处也没人;4时,第三组报告,在堆山公园发现了高某的吉普车,但车上没人。董副支队长迅速带领一大队队长李斌、中塘所所长韩忠年、上古林所所长高凤海等人赶到堆山公园,设伏守候。
晚7时许,两名“保镖”出现准备将车开走,被秘密抓获。经查,夏某(35岁,本市人)、韩某(26岁,黑龙江人)从去年11月底开始追随高某左右,负责保卫等“事务”。经突审,二人交代高某现正在大港步行街一游戏厅内,民警随即赶往将浑然不觉的高某抓获。
“租车抵贷”触目惊心
现年22岁的高某家境殷实,本是铁路部门职工,在大港“混”得也有几分名气,很多人都知他有些“神通”。35岁的张某出身干部家庭,本不缺钱,初步交代自己最初是租了高某一部车后感觉受了骗,找高讨要“公道”时被高拉下了水,随其结伙作案。已奋战两昼夜的民警继续全力投入追查车源,至8月7日,民警根据二人交代共走访了大港城区及油田内的61家大小租赁公司,发现其中34家都涉及此案,从普通夏利到高档帕萨特,共有98辆车,涉及100多名当事人。看着钱像水一样涌入,高某诈骗团伙的成员十分“振奋”。有了赃款,高、张等人开始吃喝嫖赌大肆挥霍。二人尤其嗜赌,且出手大方,自然深得赌坛“高手”们欢迎。高某曾在一次输掉4万元后,笑称“开车去‘换’点零钱”,果然,不久就打车拿回来4万,还有一次输了14万元。目前二人供认,这100多万赃款几乎已被挥霍一空。
目前,警方仍在开展积极追车工作,已追回轿车1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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