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二道街一位居民在搬家时,发现两册总页数达190页,分别为伪满时期康德三年(1933年)第3号和第7号《岫岩县公署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两本《公报》的印刷质量良好,清晰记载了日军奴役当地百姓的罪行。
在这位居民家中,记者看到了这两本《公报》,虽然纸已变成暗黄,但保存相当完好。翻开公报,内容清晰可见,日军统治岫岩人民的罪行历历在目。如《公报》第3号第36页的“国旗揭扬方式”规定,“国旗揭扬场合,日本国旗与国旗(伪满洲国国旗)交叉悬挂,本国国旗必须在内侧,而日本国旗在外侧”,并绘图加以说明。
《公报》第7号第84页写道:“着即日起向民众教授建国体操及日满交欢歌等,之意义使一般民众对于日满不分之关系彻底了解是为至要”。
两册《公报》中规定向县内民众征收的苛捐杂税更是多如牛毛,包括国税、营业税、矿业税、木捐、地捐、房捐、户别捐及杂捐等数十种。农民想宰一头猪都要收征3.6元(大洋),杀一只鸡需要1.2元等等。
据一位编撰《岫岩县志》的人员介绍:当年岫岩县公署印制《公报》,每月一期,全年需要3.6元(大洋),强迫民众必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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