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聚焦农民工问题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新举措,在青岛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遇到拖欠工资的老板,可直接持欠条将对方告上法庭,无须再作仲裁。
以前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前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一方或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的仲裁案件审理期为60天,复杂的仲裁案件审理期是90天,并需交纳一定的仲裁费,对追讨工资的民工来说,时间和投入都是负担。
按照新规定,被拖欠的工资数额确定、农民工又持有相关书面凭证的,可按数额追索劳动报酬,由法院直接受理,不必进行仲裁。这既减轻了农民工的诉讼成本,也减少了诉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