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不同种类的硕士研究生各有要求
北方网消息: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已从昨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天津市招办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网上报名的流程、本市的报考点及报名所要求的条件等。
网上报名期内可修改信息
2005年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时间为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市招办、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同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第二阶段为考生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履行完网上报名手续后,必须由本人于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之间,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考务费和照相。
选择报考点因校而异各不同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填写报考点。本市共设18个研究生报考点,其中高校报考点11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区报名点7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的招生办公室。
报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理工大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点只能选择以上所报考的院校。
报考单独考试、MBA及被普通高校推荐的免试生,其报考点也只能选择以上所报考的院校(其中推免生由推荐单位提供校验码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区招办不接待报考以上院校的考生报名。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其报考点可自愿选择和平区招生办、南开区招生办、红桥区招生办、河西区招生办、河北区招生办、河东区招生办、塘沽区招生办。
首次资格审查手续简化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今年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到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由报考点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该次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第二次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历等要求的,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名考务费后,不退报名考务费。
报考法硕和MBA能填报两所学校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5)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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