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聚焦农民工问题
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日前市教委出台了《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确保每一位农民工子女都有学上。《意见》规定,民工子女按规定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其交纳费用按照定,与本市学生相同。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借读费和其他形式的赞助费。对于择校入学者,其教育收费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对需要临时插班的,学校要随时接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残疾学生,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助学基金、减免费用等措施,为他们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