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卫生部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天津市所有临床用药一律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本市招标采购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按照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支出中80%以上的品种(中药饮片除外)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必须明确采购数量并严格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以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药品投标价格。药品批发企业投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并且要以剂型为单位进行招标、投标、评标,防止投标企业以奇异规格规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避免投标企业不合理减少投标药品的规格而影响临床用药。规定还明确,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实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据介绍,去年,全市142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全品种药品招标采购。今年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全市所有临床用药一律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所有公立性医院和企业医院一律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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