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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天津市河北区天泰路、铁东路、中环线、京津公路等外来人口较为密集地区接连发生冒充警察诈取财物的案件。受害人无一例外都是来津打工的外地人。疑犯头戴“公安”头盔,身穿蓝色制服,腰系警用皮带,骑一辆摩托车,凭借熟悉地形、交通工具灵活快捷,多次逃过警方围捕。但随着10月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郝某的相继落网,该区截至目前再也没有发生过此类案件。 案情回放
遇盘检6000元现金被骗
10月4日早晨6点刚过,暂住何兴庄的湖北来津青年王某和3位工友早早来到桥园里公交车站,准备乘车前往位于南开区华苑小区的装修工地干活。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他们面前,开车的是一名头戴“公安”头盔、身穿“警服”的男子。正当王某等人疑惑之际,“警察”开口了:“哎,干嘛的?带证件了吗?前面出事了,把随身物品拿出来检查!”王某边回答边把身份证递了过去,3名工友因为没带证件,心虚地躲到一旁,正巧一辆夏利出租车经过,3人忙招手拦车,想借“打的”躲过“盘查”。而这期间,10米外的王某已按“警察”的吩咐,将所有随身物品交了出来,其中包括6300多元准备当天进料的现金。始终车未熄火、
人未下车的“警察”把其他物品还了回来,惟独把现金装进了口袋里,嘴里边说着:“走,跟我到前面登个记。”边驾车离开现场。
望着“警察”的背影,这时的王某猛地意识到被骗了,于是他大喊一声:“回来!”没想到“警察”不但没停车,反而加快了速度。正当4人无计可施时,那名出租车司机发话了:“快上车!”于是,这位的哥拉着4人快速追了上去。“警察”感觉到了后面的夏利是冲自己来的,更是专拣坑洼不平的路段逃跑,不一会儿,两车一前一后到了康桥里小区入口处,夏利车受阻不能前行,摩托车眨眼间钻进楼群不见了。下车后,王某急忙拨打110报警,随后众人准备分头向楼群搜索。这时,小区门口一位老人得知事情经过后告诉他们,康桥里除了这个出口外,靠“三河”温泉小区一侧还有一个出口。带4人一路追赶的出租车司机听罢,立即让王某等人搜索楼群,自己驾车驶向另一
出口。几分钟后,已摘掉头盔的“警察”一步三回头地从靠温泉小区的出口跑了出来,拉开车门一头钻进路边一辆夏利出租车内,边喘粗气边说:“快,去南开!”
坐在出租车里的假警察周某做梦都想不到的是,身边的司机正是刚刚还拉着受害人王某等人一路狂追的杨师傅。就这样,杨师傅在周某指引下,不紧不慢地驾车沿金钟河大街前行,当车行至狮子林大街“米兰家园”附近时,也许是周某做贼心虚,也许是预感到了什么,匆忙让杨师傅停车,交了9.5元的车费后,换乘了另一辆夏利出租车。杨师傅等假警察上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边一路跟踪边向警方通报骗子的行踪和方位。
半小时擒获冒牌儿警察
与此同时,公安河北分局110指挥中心内也是一派“临战”状态,分局赵明义局长、顾俊明副局长亲自到场督阵,随着一道道命令的及时发出,分局所属建昌道刑侦大队、防暴支队、建昌道派出所、光复道刑侦大队、光复道派出所等单位短时间内先后派出50余名警力参战,多路人马分头包抄,随着包围圈的紧缩,犯罪嫌疑人的逃跑空间越来越小。
时间指向6:20,驾车跟踪疑犯的杨师傅此时已来到广场桥头,杨师傅当机立断,突然加速将刚刚过桥的夏利车拦住,没顾上拔车钥匙就下了车,向对方司机说明了原委,周某见状急忙拉开车门,下车往回跑过广场桥,直奔远洋大厦方向逃去,两名的哥在后紧追不舍。
6:30,周某被杨师傅等人围堵在远洋大厦前,厮打中,民警赶到将周某抓获。
一天作案3起赌友点拨歪招
经建昌道刑侦大队突审,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截至案发,他共作案7起,仅案发当日在骗受害人王某之前,他已经作案两起。另据交代,一直无正当职业的他多次和一伙无业人员赌博,冒充警察骗财的歪招也是“赌友”郝某“点拨”的。随后,办案民警及时与刑侦八大队民警配合,经一天蹲守将疑犯郝某抓获归案,截至目前,郝某已交代了曾用同样手段诈骗外地人10余起的事实。目前,周某、郝某二人因涉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已被刑事拘留。
荩司机专访我容不得这种事情发生昨日,记者与上文中提到的出租车司机杨师傅取得了联系,谈到与疑犯斗智斗勇并最终协助警方抓获疑犯,杨师傅在电话中说:“冒充警察骗外地人,不光是给民警抹黑,也是在给咱们天津市民抹黑。作为市民也好,作为一名干了这么多年的出租车司机也罢,我容不得这种事情发生,那人太可气了,当时要不是看他人高马大,我一个人就把他抓了。”
警方提醒
识别假警察其实很容易
公安河北分局警务督察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民警依法执行拦检或要求群众协助调查时,如无特殊情况应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二、民警因执行公务需要要求群众提供协助配合时,应首先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同时,群众有要求对方出示证件的权力。三、应有告知词,应简要说明拦检、要求协助的理由。由此不难看出,假警察其实很容易识别。
罪名诠释
冒充警察行骗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审讯实录(节选)
时间:10月15日下午3:00
地点:公安河北分局看守所
问:姓名?
答:周×。
问:年龄?
答:38岁。
问: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答:知道。
问:为什么?
答:骗人。
问:怎么骗的?
答:穿衣服。
问:穿什么衣服?答:蓝衣服。
问:什么样的蓝衣服?
答:像……像国家工作人员的。
问:像国家什么工作人员的?
答:警察。
问:除了制服外还有什么?
答:头盔、皮带、领带。
问: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儿来的?
答:别的是从旧货市场买的,头盔上“公安”俩字儿是拿不干胶粘的。
问:都骗了什么人?
答:都是外地人。
问:为什么专骗外地人?
答:好骗。
问:骗了几次了?答:7次。
问:都骗什么啦?答:手机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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