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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开始,供热用户如遇供热职工推诿询问的供热问题,或抢修人员没能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都可以举报。凡是遭到用户举报的供热职工,核查属实后都将被处罚。昨日,天津市热电公司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供热优质文明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详细明确了用户的权利。
《办法》明确规定,用户遇到诸如该公司热线电话铃响3声无人接;接到抢修信息30分钟内未能赶到现场;接到维修任务时2小时内没有赶到现场;用户室温不达标,未能马上找出原因并立即组织维修调试等情况,均可拨打该公司热线予以举报。有关部门将在核实后,给予当事人20至50元现金处罚。
在用户有测温要求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在规定位置测温。要连续测温三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用户的签字,才算全部完成工作。
供热维修人员在接到入户维修任务后,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牌、统一文明用语。用户发现热电公司职工上门没有自备的鞋套、垫布和接水器具,可以拒绝入户维修检查。有主动要求在用户家抽烟、喝水、吃饭、上厕所并接受用户馈赠或刁难的工作人员,都将在用户举报后接受处罚。
同时,市热电公司还将为每户发放统一编制的“供热服务便民卡”,刊登不同类别的热线电话,提醒用户每年缴费、打压试水的时间,以及应对突然失水的常识。所有用户在享受集中供热时遇到的问题,及自家暖气片接受“体检”的“简历”都将予以记录,以保证与供热单位及时联系。对用户满意度,该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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