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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成品油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天津市物价局决定自11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是成品油(主要是汽、柴油和液化气)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与成品油生产、销售有关的单位。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成品油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批零差率,有无将应执行批发价格的销售对象,改按零售价格或超过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添加清净剂的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成品油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专项供油价格政策;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收费)行为;销售成品油短缺数量、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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