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拒不认罪推翻前供 检控官要求延期审理
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对本报曾报道的“北京私人侦探韩某涉嫌盗窃桑塔纳轿车案”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韩某仍拒不承认指控事实。鉴于具体原因,本案公诉人再次建议法庭延期审理此案。
指控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于2004年5月22日凌晨2时许,至本市红桥区双环村某公寓二门处,用事先偷配的汽车钥匙将停放在此处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窃走。该轿车价值人民币11.5万元。当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赃物已发还失主。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盗窃罪追究韩某的刑事责任。
编造谎言还是确有冤情?
被告人韩某在庭审中推翻前供,他在庭审中交代的“事实”又是另一个样子。昨天韩某又一口咬定该“事实”。据韩某交代,他是1998年参加工作的,在公安机关做反扒工作。2002年,他辞职后到北京一家信息咨询社作私人侦探。今年3月,他来到天津拓展信息咨询业务,并在本市友谊路某大饭店租赁房屋。与他合伙的还有三名天津人,运营资本是这三个人出的。韩某说,在天津他感觉很无聊,经常去上网,并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寂寞男人”的网友,后二人交往甚密。该网友名叫高明义,是天津人。案发之前,高明义和他乘租赁来的汽车去了趟北京。
今年5月21日,他和高明义在网上聊天时,高对他说有一辆偷来的桑塔纳轿车要卖。下午2时许,他携带5万元现金来到嘉陵道附近见到高明义,高带他到附近看了要卖的汽车。进入车内后他才知道,该汽车就是此前与高去北京时租赁的汽车。当时,高对他进行了言语威胁,因惧怕高,他被迫购买了该汽车,但他当时并没有将汽车开走。2004年5月22日凌晨2时许,他根据掌握的情况,来到双环村一停车场,将高明义卖给他的桑塔纳开走。
针对韩某陈述,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本市11个叫高明义的人的相关资料。这11个人基本都是解放前出生的,最晚的一个也是1953年出生的。韩某也承认,这些人都不是他所指的高明义。
公诉人为戳穿韩某的谎言,昨天当庭宣读了韩某在公安机关预审时所做的五次供述,以及韩某在公安机关写的“悔过书”。
辩论时针锋相对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说,“本案大量事实证实韩某实施了盗车行为,因此知罪改过是韩某最好的出路。”被告人韩某说:“警方的确是从我手中起获的赃车,但却不是在盗车现场抓获的我,因此不能证实车是我偷的。”韩某的辩护人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韩某盗车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韩某实施了盗车行为。鉴于被告人拒不认罪,公诉人要求延期审理该案。合议庭经磋商后,接受了公诉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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