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对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最高可罚双倍支付。这是即将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内容。
据了解,今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保障部门将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外,还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