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部门主要承担通达民意的功能,而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部门。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得在本地区、本职部门
上海人陈建国(化名)穿着略显肥大的深灰色西服,点燃一根“红双喜”香烟,在《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面前坐下。老陈今年55岁,脸膛黄里透黑,皱纹层层叠叠,腮帮凹陷,稀疏花白的头发向脑后拢起来。
他告诉记者,拆迁上访的那阵子他一共掉了7斤肉,瘦得像个骷髅,现在又慢慢开始长肉了。
陈建国抽的那包“红双喜”香烟,是上海嘉定区委政法委秘书科科长倪政一给他的。陈说,平时抽不起这么贵的香烟(7元5角一包),只能抽4元钱一包的“牡丹”烟。他的事儿解决后,区委政法委那些跟他打过交道的干部并没有把他忘掉,还时不时接济他一些生活必需品。
前妻动了我的动迁款
陈建国父母早亡,上世纪70年代当兵,退伍后在区里一家运输公司当司机,是城镇居民户口,而他的妻子岳晓英(化名)和一儿一女都是农村户口。一家人住在嘉定区安亭镇顾垒村陈建国的祖传老宅里。
1983年,34岁的陈建国因为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那个时候,他的女儿9岁,儿子7岁。
入狱两年后,妻子岳晓英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对祖传的两间半老屋进行了分割:西边的一间归女儿,东边的一间半和一些木料归陈建国和儿子,屋后的竹园地归陈建国。
法院还判决,陈建国服刑期间,岳晓英代管他的房产。当时,陈建国思想出现反复,从监狱里逃了出来,本已减刑的他反被加刑到1993年。
1987年,岳晓英把老屋拆除,建了一座三上三下的楼房。1993年,陈建国刑满释放,回到面目全非的“家”。那时,妻子岳晓英已经改嫁离开,子女都跟外婆过,陈建国单身一人生活在这幢新房里。
1999年,嘉定区房地产登记处发放农村房屋房地产权证,这套三上三下楼房的产权证上写的是岳晓英一个人的名字。陈建国说:“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发放产权证这回事,有房子住就满足了。”
2003年,顾垒村所在地被确定为举办Fl赛事的上海国际赛车场所在地,整个村子都要动迁。村子里人开始突击装潢,为的是房屋估价能够高一些。但当陈建国正张罗着装修时,岳晓英也要求装修,双方争吵一番后,最终由岳晓英进行了装潢。
2003年12月,产权所有人岳晓英和镇政府签订了动迁协议,动迁补偿合计43万余元。款子在村委会那里,按照规定,只有岳晓英可以领这笔款子。陈建国不答应了,他认为房子是他的,他应该有份。
陈建国的案子其实很典型。这些年来,民间矛盾纠纷趋向多样性、复杂性,纠纷大多涉及房产、继承、赡养等财产问题。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导致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必然产物。
依法行政是预防和减少纠纷的重要源头。在本案中,房地部门在发放产权证时,至少没有对房屋的沿革进行细心审核。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城市居民应保障最低住房标准,有关部门也未对陈建国履职。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疏漏,为后来陈建国的上访埋下了伏笔。
两场官司与两次进京
当年12月,顾垒村整体拆迁,农民们拿到动迁款后各奔前程,而陈建国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只能像打游击一样投亲靠友。2004年的春节,陈建国在旅馆里单身一人过年。
2003年12月,陈建国向嘉定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把房屋产权收回。但是,房屋产权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证明,陈建国基本不存在胜诉的希望。律师让陈建国撤诉。
2004年4月下旬,陈建国第一次去北京上访。到了国家信访局,信访局把他介绍到建设部。建设部信访接待人员一听,给陈建国开了个单子,把他介绍到上海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上海市信访办把他的材料转到嘉定区信访办。因为是涉法上访,区信访办找到区委政法委和法院,请他们会同安亭镇和顾垒村一起协调,依法解决问题。
长期居无定所、没有固定工作的陈建国十分焦躁。他几次三番找到村委会主任,要他把动迁款交出来,主任拒绝了他的要求。陈建国与岳晓英见一次吵一次。
陈建国一度找到几个打手,想冲击村委会,再“把岳晓英干掉”。回忆起那段日子,陈建国说“狗急了也要跳墙,何况我一个男人给逼到这个地步。”
虽然区里各部门、镇、村的干部都在紧张地张罗他的事,陈建国却等不及了,再次踏上北上的火车。这次他只在北京呆了一天,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阮永桃好说歹说把他劝了回来。
阮永桃说,去过两趟北京的人很容易“上瘾”。进京上访,原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极端手段,但在有些人则成了一种“癖好”,似乎隔段时间就得去“点卯”。
实际上,一些进京上访大户之间往往十分熟悉,经常互通信息串联进京,在北京碰头如老朋友一般欢庆拥抱。
近年来信访量的上升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改革进入深水区,20多年积累的问题开始“爆发”;第二,基层执政能力面临严峻考验,不少问题没有解决在基层,而是被逐级甚至越级上交,直至北京。
很多信访者不明白一个情况:信访部门主要承担通达民意的功能,而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部门。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得在本地区、本职部门。
合情、合理、合法
法院左右为难,无法判案。从法理上说,产权证在手的岳晓英应该拿动迁款,陈建国没有理由阻挠。但是,陈建国并非胡搅蛮缠,而且生活无着、情绪激动。陈建国自己也看得很清楚,他对记者说:“理在我这儿,法在她那儿。”
法院考虑再三,希望双方当事人和解。
倪政一科长主抓此事。他在做岳晓英的工作时得知,岳晓英与陈建国的儿子在嘉定城内有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这套房子,其实是岳晓英现任丈夫张斌(化名)以儿子的名义购买的。岳晓英之所以不希望分割动迁款,是想用这笔款子为儿子在上海再购买一套住房。
法院拟订了一个调解方案,将动迁款中的10万元分归陈建国所有。不过,这10万元不到陈建国的手上,而是作为永久性房租直接返还给他的儿子。从2004年9月1日起,陈建国享有嘉定城内那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产权仍然归儿子。
这样,陈建国有了房子住,岳晓英也拿到了动迁款。房子之所以租而不买,是主动规避一个法律程序:因为产权一旦归陈建国,法院必将依法执行财产。
为了劝说双方接受方案,阮永桃和倪政一几乎跑断了腿。最后,陈建国想通了:“我看区里领导都很重视,我自己是个马马虎虎的人,有地方住也就算了。”
其实,工作最难做的是岳晓英的丈夫张斌,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买的房子居然给妻子的前夫住了。阮永桃和倪政一晓之以理,说了最大的白话:“房子产权还是你们的。你不给他住,你们今后也不得安”。
岳晓英和陈建国的一双儿女感情复杂。父亲对他们没有多少养育之恩,儿子在法庭上根本不认父亲。阮永桃跟他们讲起了法律,作为亲生子女,生父年老后的赡养义务无法回避。与其到时背上沉重包袱,不如现在让陈建国安心生活,找个老伴照顾自己。最后,是女儿亲自把钥匙送给父亲。
阮永桃一直感到自豪的是,解决这件事情公家没有掏一分钱,没有简单地“花钱买太平”。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在于作为社会救济的最后一道关口,法院恪守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民事纠纷多用调解而慎用判决,争取做到“案了事了”。
另外,信访中的很多事实证明,“花钱买太平”往往买不到太平,违规违法地花钱“摆平”一个上访者,会引发更大的社会不稳定。
两面锦旗
嘉定区委政法委的会客室里挂着两面锦旗。一面是陈建国送的,上面写道:“为民解忧,诚信至上。”另一面是岳晓英送的,写道:“有求必应,有难必救。”
2004年6月,刚刚有了房子的陈建国生活还是十分拮据。一次,政法委干部约他来谈事,陈建国言谈中流露出,因为社会保障关系正在办理转接,6月份的210元最低保障金没有拿到。阮永桃二话没说,从兜里掏出200元给他。陈建国感动得一时无语。
看到陈建国每月只有200多元的社会保障金,倪政一建议他把儿子的房子出租出去,自己再到外租房,赚取一些差价。陈建国用每月600元的房租把房子租了出去,在倪政一的帮忙寻找下,他自己租了一间一室户的房子,房租是300元。
现在,倪政一又劝他,如果有点余钱就把房子装修一下,配上空调和彩电,房租又能提高200元。
10月底,《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约陈建国采访的当天,倪政一见到陈建国便问:“天气冷了,有衣服穿吗?”实际上,他们已经准备了被子、台灯、脸盆、洗头膏,打成一个大包,准备让陈建国顺便带回去。
阮永桃告诉记者,现在正在帮陈建国找工作,希望他能做个社区保安什么的。
“政法委副书记都这样关心我,我一定会好起来的。”陈建国说。
岳晓英也对嘉定区政法委心存感激。一次,她打电话给倪政一说,要给他们送两箱马陆特产——巨峰葡萄。倪政一婉言谢绝。谁料,下午上班时,正当骄阳似火,岳晓英已用自行车载着葡萄来到政法委的门口。阮永桃和倪政一实在无法推却,收下葡萄转手送给门房保安。哪里料到,经过10多公里的长途颠簸,葡萄十之八九都已破碎不堪。
信访工作有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术语一“反复”,一时平服后再度上访的例子不可胜数。“反复”的根源在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涂红药水”。
本案达成这样的结果,值得回味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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