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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一名大专生,自己出资申请服务器存储空间,开设了一个所谓的“中华证件网”,在网上发布“办证”并出售英语四、六级考题的虚假信息,骗得19人共计1.5万余元。因涉嫌诈骗罪,公诉机关对其提起诉讼。此案是曾被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通报的全国首例利用网络贩卖假证诈骗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昨天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1岁的被告人司马某某,山西省夏县人,是本市某知名大学理学院高自考计算机专业学生,大专文化,在津暂住在南开区西湖道。
公诉机关起诉书称,2004年3月初,司马某某欲通过互联网诈骗钱财,事先购买了名为“张建军”的假身份证和4张银行储蓄卡。随后,司马某某在“网易”和“西部数码”网站上出资申请了服务器存储空间,建立了“中华证件网”网站。通过该网站,司马某某发布虚假信息,宣称可以办理大学学历证书、各类登记证书、身份证等,并出售英语四、六级考题。同时司马某某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银行汇款账户。200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司马某某以为被害人办理假学历证书、出售考题的名义,利用其在网上提供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的账户,先后骗取了19名被害人的汇款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所得赃款都被其挥霍。今年6月4日21时许,司马某某在南开区白堤路一家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9日,司马某某被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司马某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1.5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司马某某从农村来津求学不易,且诈骗数额不是很大等理由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司马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很后悔,希望法庭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昨日开庭,事实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法庭程序已经进行完毕,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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