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一男子四处投寄恐吓信,以要引爆大型超市、在可乐内注射剧毒物以及放火烧厂等恶语威胁众多知名企业,索要钱财。检察机关日前以该男子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尤某今年33岁,小学文化,原在温州市一家防撬门公司打工。1996年12月,因盗窃、抢劫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7年10月,在服刑期间因犯脱逃罪被加刑3年。2003年10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尤某仍不安分,依然时刻编织着自己的“发财梦”。今年6月6日,尤某将酝酿已久的计划方案投入实施:以放火烧厂为由,寄信向温州市某塑料助剂厂索要人民币3050元。同年6月16日、17日、21日,尤某又分别窜至济南市火车站附近邮局及本市天津站邮政局,寄信至两地大型饮料公司,以要在其公司产品内注射氰化钾等剧毒物为由,向济南市百事可乐饮料公司索要人民币5万元、向青岛市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索要人民币10万元、向徐州市娃哈哈饮料公司索要人民币5万元、向杭州市娃哈哈集团公司索要人民币55万元、向本市开发区可口可乐公司索要人民币10万元。
在给本市开发区可口可乐公司投寄恐吓信后,尤某又于当日以要在超市内遥控引爆电子雷管为由,寄信至本市河东区华昌街沃尔玛超市、十一经路家世界超市,分别索要人民币10万元及8.5万元。案发后,经被害人报案,尤某于今年7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尤某目无法纪,以投寄恐吓信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尤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据尤某交代,因为经济拮据,他产生了敲诈的歹念,于是根据饮料包装上注明的地址投寄了恐吓信。至于恐吓两家超市的行为,是其来津后在马路上闲逛时临时起意的。尤某表示,虽然其投寄了数封恐吓信,但并没有任何被恐吓人按其要求汇款,自己没有任何收益。截至上午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