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以往天津市居民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必须先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出证明,然后再到户口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天津市居民将享受到办理户口迁移上的最大方便,只要带齐证件,居民在天津市范围内正当的户口迁移,只需要在迁入地派出所中一次性办结,无需像以往一样,至少两次出入派出所。
如此方便的户口迁移,得益于市公安局对本市全部派出所的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少本市市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往返跑路,日前,市公安局对本市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的新系统具备了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的功能。该项新举措将从今年的12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迁移人员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即可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必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12月1日前已将户口迁出的,仍然持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目前,本市房屋改造比较频繁,居民住址变化较多,搬家迁移住址的居民,应该将户口从原居住地迁移到现居住地,做到人户合一,这样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