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明天起,天津市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用回原居住地办理迁出手续。
据了解,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少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往返跑路,日前,市公安局对本市全部派出所的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的系统具备了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的功能。从明天起,本市范围内办理正当理由的户口迁移,居民只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即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不必到原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12月1日前已经将户口迁出的,仍可持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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