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6名外地青年以挟持人质方式要账,并将被害人伤害致死,后将尸体沉于排污河。日前,天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这伙外地青年因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被判处12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被判处共同担负34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3月15日傍晚,6名外地男青年驾驶一辆租赁的捷达轿车,流窜到廊坊市春城饭店附近,以索要欠款为由挟持一河北省男青年。被挟持男青年上车时进行反抗,这伙人中的主犯遂用刀扎伤被害人,由于被害人腿部动脉被刺,致使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分子为逃避罪责,把被害人的尸体绑上重物,运到武清区地界的一个支渠桥旁,沉溺于排污河内。案发后,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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