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日上午,当强制搬迁的人员来到63岁的北京老人黄振沄家时,老黄拿出一本宪法单行本进行抵制,其中一页被特意折起一角,蓝色圆珠笔划出一句“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靠着这件“武器”,老黄使他的那座建于清朝的院落暂时保留下来。就在此前的18天,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其中新增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老黄着重划出来的“第十三条”。
如果说几年前,提出“宪法离我们有多远”的问题,还称得上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在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宪法正日益走进生活,宪法的权威受到人们的尊重,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提升。
回顾2004年,从年初到岁尾,中国的老百姓对宪法以及围绕宪法的修正、实施,始终热情不减。春节过后不久,就对即将召开的“两会”给予了“高密度”的关注,而“修宪”一词,更是频繁见诸各种媒体的重要版面和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人权入宪”“私产入宪”……“两会”还没有开幕,老百姓们已经热烈地参政议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