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北方网消息:7日,从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获悉,该中心11月份共受理消费者电话咨询6589件,投诉、举报784件。其中,超市成为当月消费者的投诉热点。此外,从统计结果看,11月份,消费者对手机、电视、装饰材料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比较多。
据了解,11月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对超市的投诉58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4%。投诉涉及超市17家,其中既有大型超市,也有中小型超市,还有1家超市为无照经营。消费者投诉超市的问题主要有:商家利用促销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假冒商品,商品售出后不能按约定时间送货,不提供购货发票等。投诉的商品涉及食品、服装、鞋、家电、日用百货等多个种类,其中消费者投诉超市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问题的占对超市投诉总量的66%,是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针对消费者投诉超市所反映的问题,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元旦、春节将至,商家各类促销活动也会随之升温,容易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工商部门将不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全面规范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在此,工商部门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做好五个方面:一是购买商品要注意索要购物凭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二是购买食品时要特别注意食品的保质期限;三要注意商家促销宣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赠品能否按其宣传兑现;四要及时了解所购商品、特别是大件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必要时要提前进行约定或签订有关合同;五是当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纠纷,或发现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时,可以拨打电话12315或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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