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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男友姜俊武被控强奸中止罪黄静家属提出214万元民事赔偿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8:30,案发距今已长达22个月之久的“黄静裸死案”终于得以开庭。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这一案件展开听证调查。昨日,这场迟来的审判持续了8个小时之久,最后法院决定择日再审。
昨晚,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黄静的母亲黄淑华告诉记者:“如果不尊重原告方的意见和最高法院给出的第五次尸检结果,这次的庭审结果是不会令人满意的,我还会继续上告。”
但此次庭审并非毫无收获,最令黄妈妈激动的是,通过这次庭审,她终于搞清了女儿的死因,为此黄妈妈大哭了一场。
专家称潜在病理不会致死
时隔一年零十个月,痛失爱女的黄妈妈终于在昨天搞清了女儿的死因。
昨天,受最高法院委托,三位法医鉴定专家在法庭上以黄静第五次尸检结果为依据,进行了论证。鉴定指出:“黄静死于超强外力以及严重缺氧情况下的机械性窒息。”专家在法庭上特别解释了此前曾造成过误解的“潜在病理”致死一说。
在今年8月4日公布的第五次司法鉴定书上清楚地写着:“被鉴定人黄静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因姜俊武采用比较特殊的方式进行性活动而促使其死亡。”对于“潜在病理”一说,专家的解释是:“每个人生来都存在潜在病理,潜在病理不是病,更不会致死。”
大腿内侧伤痕是暴力所致
在第五次尸检中,专家进一步发现了“超强外力致死”说法的新证据。在昨日的庭审中,专家特别指出,死者黄静的大腿内侧存在伤痕,是由强迫性的暴力所致,这些伤是前四次尸检所未发现的。
黄妈妈哭着告诉记者:“隔了22个月,我终于弄清了女儿的死因,终于可以到女儿灵前去见她一面了。不管庭审结果如何,不管官司会打多久,我都会坚持走下去的。”
此前,湘潭警方、公安部,还有国内顶尖级的专家一共对黄静进行了四次尸检,但结果却一直存在分歧。而第五次尸检是在今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六名专家进行的。
黄母的律师吴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第三次鉴定中,已经排除了黄静因疾病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在第四次鉴定中,又认定是非正常死亡,而这第五次鉴定结果是最详实也最接近事实的。”
应被告要求案件不公开审理
这场持续了8个小时的庭审吸引了全国二十几家媒体记者赶到现场,但应被告的要求,此次开庭最终被定为不公开审理,除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以外,其他人都无法参加旁听。
记者从雨湖区法院了解到,按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可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即:涉及未成年人,涉及国家机密和涉及个人隐私。涉及个人隐私的,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就可以不公开审理。
黄母要求中法审理此案
据黄母介绍,她本人及委托律师都曾向法院申请以公开审理方式开庭,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雨湖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被告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要求。
黄母对此颇有异议,她认为这并没有涉及什么个人隐私。而且黄母还提到,此前她也曾申请由中级人民法院来开庭审理此案。黄母表示,如果此次法院的判决没有达到她的诉讼要求,她会继续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姜俊武拒不承认暴力强奸
据参与庭审的有关人士透露,在法庭上,被告姜俊武的辩护律师始终围绕“暴力强奸”的定义来为姜俊武进行辩护,但却不能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律师始终强调,必须出现类似“捆绑、殴打、掐脖子”等行为,才能够成暴力强奸,而姜俊武在和黄静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做出这些行为,所以不构成暴力强奸。至于原告方提出的由于姜某“特殊的性行为”使黄静致死一说,姜俊武拒不承认,并始终坚持说在他离开黄静房间时,黄静还活着,还和他说话,还上了厕所。
法庭驳回收监姜俊武要求
黄妈妈说:“在铁证面前,被告姜俊武仍拒不承认强奸致死黄静,刑事、民事他都不承认,而且没有一丝悔意,甚至再三翻供,简直就是个无赖!”
由于姜俊武今年3月离开看守所后,至今一直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所以黄母向法庭提出希望能将姜俊武收监,但被法庭驳回。
昨天下午4∶30庭审结束时,数十名记者围在法院门前希望能采访到姜俊武及其辩护律师,但始终不见二人离开。据后来知情者透露,二人为了躲避采访,在法庭里藏了1个多小时,最后趁着大家不注意时才匆匆离开。
姜俊武被诉讼“强奸中止”
黄母表示,对于检察院方面以“强奸中止”来对被告提起诉讼,他们并不完全赞同。据清华大学一位法律专家对此案的论证,黄静为暴力强奸导致的死亡,这种情况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中情节恶劣的应判处死刑,而黄静案当属情节恶劣。但“强奸中止”的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则低于暴力强奸。
在采访中,黄妈妈反复对记者提起:“女儿惨死22个月来,来自全国各地的好心人,有正义感的学者、记者都给予了我们一家人无私的帮助,我们非常感谢。现在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坚持把官司打下去,把罪犯绳之以法,还女儿一个公道。”
要求民事索赔214万元
黄静案此次开庭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黄静父母黄国华与黄淑华提出了总额为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万元,抚养教育培养费30万元,赡养费20万元以及殡仪馆保存尸体费用、误工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复印费等费用。
214万元的民事赔偿虽然经过精确计算,但黄母表示,女儿的生命是用钱换不回来的,他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黄静案简介
2003年2月24日21岁的女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于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的宿舍内,现场的卫生纸团遗留有男性精液,后鉴定为其欲分手的男友姜俊武所留。随后,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尸检认定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猝死。家属对此持异议拒绝火化尸体。湖南省公安厅再次做出复核鉴定,结论仍然认定黄静系正常死亡。
2003年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对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三份鉴定书做了书证审查,提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
2003年8月1日姜俊武被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3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
黄静母亲要求中级法院能公开审理
黄淑华交给记者的一份“关于黄静案的法庭陈述词”表述了她对这次庭审的五点意见:一,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构成强奸即遂和故意杀人,要求对被告以合乎事实的罪名重新起诉;二,黄静案从立案起就遭受司法不公和性别歧视;三,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中的“潜在病理改变”与“特殊性活动”提出质疑;四,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公开审理此案;五,请求法庭支持民事赔偿要求。
律师说法:希望案件能促进司法鉴定改革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吴革与杨作福担任黄静家属的辩护律师。两名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援助黄静案促进相关改革(如建司法鉴定纠错机制)。
吴革介绍,他们接受申请,对黄淑华进行法律援助已经有8个多月了。在此期间,除了必要的远赴湖南湘潭现场调查、阅卷、会见当事人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黄静母亲黄淑华的电话。
吴革说,他们“希望通过典型案件援助,促进相关改革”。当个人的生命、健康遭受非法侵害时,需要公安机关及时公正侦破,公安机关既主管案件、立案侦查,也主管司法鉴定。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错判进行有效监督。然而,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尚缺少有效监督。希望通过黄静案改变这种状态。
2003年12月22日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中止)罪”为由,对姜俊武提起公诉。
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因主要证据不复存在,鉴定于4月2日被终止。
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第五次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性活动促使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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