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市园林局制定“绿色家园”发展计划,将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到2007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建成“绿色天津”。
为加强绿化监管工作,本市日前颁布实施第一部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此条例中对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做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处罚办法及额度。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达35%到40%,新建道路绿地率应达25%———
绿色天津款款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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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五大道地区旧墙拆除、街道维护工作已顺利完成。街道两边的绿色植物不仅为冬日的津城增添了亮丽风景,也为市民带来了好心情。绿色植被与五大道地区街道的整体环境相得益彰,成为本市最具文化气息的街区。 |
新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本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率做出了相应要求。确需建设但因建设场地的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划指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绿地面积和地级差价缴纳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根据《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或者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中环线以内不得低于35%,中环线以外不得低于40%。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新建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25%标准,改造旧有城市道路应当使绿地率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宾馆、疗养院、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娱乐、机关等公共设施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工厂、仓储附属绿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绿地率不得低于30%;新建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绿地率不得低于45%;城市河流、湖泊等水体周围的绿地率和新建铁路、公路的绿化带宽度应当符合绿地系统规划和有关技术规程;为城市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闲置土地必须在半年内绿化
临时绿地扮美津城
本市许多建设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尚处于待建状态。为减少裸露土地扬尘污染,净化美化环境,新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指出:闲置土地必须绿化。
条例规定,闲置土地使用人应当按照临时绿化标准和要求在六个月内进行临时绿化,所需建设和养护费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担。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绿化,代为绿化的建设和养护费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担。
不让小区绿化“打折”
建设单位开工前应缴纳绿化保证金 未落实绿化者由相关部门代为绿化
为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制约,强化其落实绿化指标的自觉性。《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次引入了建设单位缴纳绿化保证金的条款。今后,未落实绿化指标的建设项目,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绿化建设保证金代为绿化。这样,以后市民买房子就再也不用担心居住区绿化是否达标了。
根据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绿化工程进度返还绿化建设保证金。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的,完成绿化工程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违反规定,建设单位未按期完成绿化工程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绿化建设保证金代为绿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砍倒一棵 罚栽十棵
新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对砍伐或迁移树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应按树木赔偿费的10倍缴纳补偿费用;经批准迁移树木未成活的,应当在指定地点补栽未成活数量3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应当在指定地点补栽迁移数量10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日前颁布实施
损绿毁绿 要被重罚
在树上钉钉子、挂绳、损坏草坪均属被处罚行为
在树上钉钉子、挂绳晾晒衣物、占压绿地、损坏草坪这些平常不为人所注意的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今天上午从市园林局获悉,本市日前颁布实施第一部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对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做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处罚办法及额度。
《条例》规定了6种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一)在树上钉、刻、划、挂,攀折、摇晃树木;(二)封堵树穴影响树木生长;(三)占压绿地,将树木围建营业设施或者房棚之中;(四)向绿地、树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五)损坏草坪、花坛、绿篱及雕塑、园林小品等绿化设施;(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对违反第(一)、(二)项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违法悬挂的物品;违反第(三)、(四)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五)、(六)项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市园林局提醒广大市民,对毁绿损绿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出面劝阻并同时举报。举报可以向事发所在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市园林局法规处反映。市园林局法规处电话是:23612345。对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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