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通过政府建设和市场招租让拆迁低收入困难户住上经济租赁房
北方网消息:未来两年,天津市将通过政府建设、市场招租两条渠道,筹集落实8000套经济租赁房,解决暂时买不起住房的拆迁低收入困难户住房问题。
本市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近年来,本市通过建设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切实有效解决生活困难、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有计划地建设廉租住房,是本市从去年以来,解决拆迁双困户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今年,全市廉租住房开工面积将达到45万平方米,目前首批540户廉租房住户将陆续进住新房。推出经济租赁房是继廉租房后,又一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的重大民心工程。据综合分析、研究,未来两年内,本市将积极筹集8000套经济租赁房,满足那些暂时买不起住房的拆迁低收入困难户住房需求。
经济租赁房租金参照当地市场价
个人和政府各拿一半
经济租赁房的租金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区当年住宅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平均价格和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考虑到承租经济租赁房低收入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承租人实际负担市场租金标准的50%,另50%由市政府给予补贴。
以租赁瑞景居住区住房为例,市场租金平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按照个人负担租金额50%、政府补贴50%测算,租赁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一居室单元,月租金额应为500元,其中,个人负担250元,政府补贴250元;租赁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二居室单元,月租金额为700元,其中个人负担350元,政府补贴350元。
据介绍,房屋承租人按其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应以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缴存租赁保证金。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时,退还租赁保证金本息。经济租赁房出租期限为三年,租赁期内租金不作调整。
想住经租房要啥条件
中心城区2003年以后拆迁 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家庭
申请经济租赁房的对象,原则上为市中心城区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非农业户籍且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
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相当于使用面积7.5平方米);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8万元以下,且他处无住房。经济租赁房租赁标准原则为,一个家庭限定承租一套住房,原则上一人家庭可租赁单间住房。
八大环节严把房屋出租关
让真正困难户住进来
为使经济租赁房真正租赁给符合条件的拆迁低收入家庭,本市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程序包括8个主要环节:公示房源和租赁政策、受理租赁申请、审核租赁资格、选择租赁房、缴存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登记备案等。
本市房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租赁房的管理,成立经济租赁房运营机构,按照统一租赁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租赁管理的要求,做好经济租赁房的招租和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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