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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上午,当南开区法院执行庭梁庭长将存单和支票交给河北省农民康银贵手中时,康银贵由衷地笑了。至此,拖欠130名农民工4年之久的工程款全部被收回,130名农民工终于可以拿着钱安心回家过年了。
1999年5月,康银贵率领的施工队为本案被执行人刘某承建的本市红旗南路一居民小区进行清包施工。施工结束,刘某在支付给康67万余元工程款后,便以康的施工队施工质量有问题,受到主管部门罚款等原因,欠下30余万元不再结款。为此,康银贵将刘某诉上法庭。2003年,经法院审理,判令刘某支付康银贵工程款209318元,但刘不服,诉至一中院,今年4月,一中院驳回其上诉,随后该案转入南开区法院执行庭。
执行庭干警王全喜和汪若磊接手后,十多次赴刘正在施工的工地找刘,还通过蹲堵找到刘的住址,终于使刘迫于压力亲自来到法院。最后,通过本市建委清欠办和河北省驻津办事处、河南省驻津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协助,刘某所在的河南省林州二建终于将工程款打到刘的名下,使刘不得不同意归还欠款。至此,为该工程工作过的130名农民工终于盼回了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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