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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我国出入境管理领域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进程,方便在津外籍人员入出境和在津居留,根据公安部制定下发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和《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12月20日起,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将在我国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政策实施后,外国人申请延期、加签、变更均按重新申请予以审批和制作,统一称为“签证申请”或者“申请居留许可”;同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居留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调整。一是改变外国人居留证和临时居留证式样,启用贴纸式“外国人居留许可”;二是不再签发返回签证,外国人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入境;三是对持旅游签证来华探亲者的签证政策明显放宽;四是对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子女的年龄上限由16岁调整为18岁,且不再办理居留手续;五是对持旅游、访问签证入境因任职或者就业申请居留许可的,取消办理就业许可程序,不再做签证种类变更,而是直接注销原签证签发居留许可。在此基础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团体旅游口岸签证的办理程序也进行了调整,对口岸签证机关拒发签证的对象范围进行了明确。
如何申请居留许可持“L”(旅游)、“F”(访问)签证入境后
一、申请程序
1、持“L”、“F”签证入境办理居留许可的申请人,须预先与出入境管理局业务科室联系,接受主管民警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指企业中任职人员和从事营业性演出人员);
2、申请居留许可,可由本人办理或工作单位的外事联络员或者就读院校的外事主管人员代办。
二、申请材料
1、持“L”、“F”签证入境,来华任职就业,申请办理居留许可(仅限于首席代表、代表、投资人、法人、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第一次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交本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采集。(电子版照片规格: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头部宽度16-20m m,头部长度25-30m m,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沿0.5m m -1.5m m,头像居中,扫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约在锁骨结合处或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存为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宾馆、公寓小区和就读学校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18岁以上(含18岁)人员须提交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居留许可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无须提交);
(6)在企业中就业任职者,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批准证书(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首席代表和代表提交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的家属除(1)、(2)、(3)、(4)、(5)项还需提供任职就业人员单位函件,任职就业人员的有效居留许可(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还须提交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文化局附有演出人员基本情况的批件;(2)第一条第1款中的(1)、(2)、(3)、(4)、(5)项。
3、持“L”、“F”签证入境,来华就读,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提交以下材料:
(1)第一条第1款中的(1)、(2)、(3)、(4)、(5)项;(2)JW201或JW202表;(3)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4)录取通知书。
寄养儿童怎样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一、申请条件
外籍华人、华侨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可以申请办理寄养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申请人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第一次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交本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采集。(电子版照片规格: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头部宽度16-20m m,头部长度25-30m m,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沿0.5m m -1.5m m,头像居中,扫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约在锁骨结合处或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存为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宾馆、公寓小区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6、父母的寄养委托书原件(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理由等);
7、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的定居证明复印件(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8、经公证的承担寄养责任人的保证书(应包括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
9、承担寄养责任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0、境外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的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居留许可的申请人,须持“Z”字、“X”字和“J-1”字签证入境;
2、首次办理居留许可的申请人,须预先与出入境管理局业务科室联系,接受主管民警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指企业中任职人员和从事营业性演出人员);
3、申请居留许可,可由本人办理或工作单位的外事联络员或者就读院校的外事主管人员代办。
二、申请材料
1、来华就业人员须提交:
(1)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第一次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提交本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或到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采集。(电子版照片规格: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头部宽度16-20m m,头部长度25-30m m,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沿0.5m m -1.5m m,头像居中,扫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约在锁骨结合处或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存为JPG文件,大小25-45K);
(4)住宿在非涉外宾馆、公寓小区和就读学校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18岁以上(含18岁)人员须提交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居留许可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无须提交);
(6)文教专家还须提交学校的公函;
(7)在企业中就业任职者,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批准证书(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首席代表和代表提供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的家属提交第二条中的(1)、(2)、(3)、(4)、(5)项和任职就业人员单位函件,任职就业人员的有效居留许可(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还须提交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文化局附有演出人员基本情况的批件;
(2)第二条第1项中的(1)、(2)、(3)、(4)、(5)项。
3、留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条第1项中的(1)、(2)、(3)、(4)、(5)项;
(2)录取通知书;
(3)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
注:互免签证国家的外国人入境后,如需要停留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须办理居留手续(国家间有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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