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上海的卢小姐用“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手心”来形容消费者与保险“霸王条款间的关系。卢小姐曾在一次汽车追尾事故寻求保险理赔,“入保时交了很多钱,到理时,保险公司却总可以说出很多免赔的理和规定。想得到合理的赔偿,就是难!”
在保险行业,消费者普遍反映各家保公司都是“投保容易,理赔难”。如人保公司的家庭财产险,公司就可以单方面撤消;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等许多险种都存在入保时交了很多钱,但理赔时,公司可以说出很多免赔的理由和规定,让投保者得不到预期的合理的赔偿等现象。
比如,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盗抢险的保险责任是在新车上正式牌照后的次日生效”。专家点评认为,这一条款侵害了投保人应享有的获赔权利,减轻或免除了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法律责任。如果投保人真的不幸在投保当天或上牌照当日车辆被盗,那么他失去的将不仅仅是新车还有刚刚投入到保险公司的一大笔保费。
电力
存在“霸王现象”的十大行业中,受访者选择电力的占48.7%。公众对电力公司怨声最大的是断电。11月5日,贵阳的林坤家又停电了,一份打了大半的文稿因电脑断电而丢失。“我们都是先交钱后用电,他停电怎么没有提前通知一声?!”林坤满腹怨气不知该往哪里发泄。
而家住云南富宁县头塘村的王海龙至今都还没想通,去年的大年三十晚全村停电。全村在大年三十不得不点着煤油灯过年。作为村长的王海龙后来得知,由于缺电,电力公司把送往农村的电转送去“支援”县里的几个大工厂了。“拉电杆的时候全村都出钱出力,交电费的时候也是一分不少,怎么一声不吭就停了?”王海龙至今无处可诉。
北京某地电力部门要求所有居民小区的变电设施开发商都要事先建好然后移交给电力公司,移交后就变成了电力公司的产权,但是建设变电设施的费用却被开发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来。
专家认为,消费者用电既不优惠,也不免费,也没有回报。而电力部门将消费者出钱建的设施据为己有,这就是地地道道的“霸王”行径。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相违背的行为。
教育
在教育行业,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是教育乱收费问题。
朱志芳就遭遇过幼儿园霸气十足的《入托须知》:孩子入园时必须交300元物品费,退托时既不退钱也不退物;每月交托费400元,上半月入托收取全月托费,下半月入托收取半月托费;《入托须知》不但规定了每个月交托费的固定日期,而且作出“迟交一天收取滞纳金10元”的强制性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一些幼儿园的入托条款违背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在与家长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有单纯体现单方面意愿的“霸王条款”。“入托时每个孩子交300元物品费,退托时不返回钱与物品”,还有许多幼儿园一次性征收一笔“建园费”,一旦退托则只好损失入托时所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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