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首例殴打交通协管员的骑自行车无业妇女刘某,昨晚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治安拘留7天。
12月17日上午8时,43岁的女交通协管员岳某在长沙路与南京路交口值勤时,骑自行车驮带小孩的妇女刘某闯红灯,岳某便示意刘某停车,但刘某闯过路口扬长而去。没过多久,刘某竟返回该路口,突然从岳某背后闯过来,冲着岳某脸部打了一下,又拿起车锁在岳某身上猛打一通,被目击群众当场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后被带到公安和平分局小白楼派出所。
在所中,岳某脸上的伤口得到及时包扎,但她的胳膊却已经疼得抬不起来。
在询问殴打协管员的妇女刘某时,她讲,她今年41岁。事发当时被岳某拦了一下后,她觉得很没面子,当着孩子的面更觉得下不来台,越想越气,于是决定返回找岳某“算账”,才有了后来的过激举动。交管局法制部门及公安和平分局对此案极为重视,当即派出专人调查案情,依法维护交通协管员交通管理权。
经审理,刘某对殴打交通协管员岳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后经鉴定,岳某左臂和右手均受轻微伤,脸部伤口无大碍。昨日,从民警处了解到,岳某现正在医院中接受治疗。而在得知自己被治安拘留后,刘某也表示对自己过激的举动万分后悔。
而与岳某一起上岗的交警接受采访时称,发生这件事令他十分震惊。因为协管员是负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他们的工作虽简单却很繁琐,在交通繁忙时段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且协管员上岗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根本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恶劣的情况。最后,交警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市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并尊重和配合交警及协管员的工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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