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突查大超市 自包食品竟缺斤短两
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和天津市计量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本市某大型超市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中存在着严重的缺斤短两现象。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和天津市计量所执法人员来到河西区某大型连锁超市。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该超市的水果柜台,从货架上随便拿起已经包装好的荔枝、提子、木瓜等水果,放到质监人员携带的标准计量器具上。只见连同塑料底托、塑料薄膜等包装物在内,这些水果的重量和标签上净含量的数值相同。显然店家在称这些水果时,并没有除去外包装的重量。随后,执法人员又从该店柜台内取来了带有塑料底托包装的烤虾、鱿鱼丝和干墨鱼等。在称重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其中一些食品不仅没有除去外包装的重量,而且连皮称重都不够分量。
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经要求店员,在每份带有包装的食品称重前,都要提前减去外包装所占的5克重量,估计是店员在称重时只图省事,才没有“除皮”。而执法人员对该超市使用的塑料底托及薄膜称重时发现,仅包装的重量就达到了11克。
执法人员指出,根据《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净重量应该指商品不包含外包装的重量。超市在没有除去外包装重量的前提下,按照净含量收钱,就构成了缺斤短两。也就是说,消费者交纳的食品钱中,实际上一部分是交的“包装钱”。那么,食品的价格越高,所要交的“冤枉钱”就越多。以标注每公斤80元的烤虾为例,消费者每购买一盒烤虾,所交的包装物钱就达到0.44元。执法人员已经责令该超市立即进行整改,并将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带有包装的食品时,首先要注意超市内的称重器显示的是否是负值。如果显示的是负值,说明超市已经提前除去了外皮的重量,反之则表示没有除去外皮的重量。如果称重器上没有提前除去外皮的重量,那么将带有外包装的食品放到上面后所显示的数值就应该比标签上的数值大,否则就有可能是缺斤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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