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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开发区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签字确认工作从本月起已全面展开。本周,有关专家为您继续解答有关缴费基数对职工待遇的影响。
1、虚报、瞒报缴费基数有哪些危害性?
答:首先,自觉、据实、足额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劳动法》、《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及《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险法规》等一系列国家法规条例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和履行的职责,容不得半点马虎;其次,社会保险是维护社会秩序、区域稳定和用人单位经济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任何违背实际情况、违反法规、妨碍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运行的行为,都有可能对社会区域乃至用人单位经济发展造成无可估量的影响和危害;第三,瞒报、虚报缴费基数的行为严重侵犯职工合法的社会保障权益,直接影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额度,尤其是对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领取的影响很大。
2、职工缴费基数的高低对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答:职工退休待遇主要是指领取和享受养老金,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1)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百分之二十计发。(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以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为基数,按照一百二十分之一计发。(3)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和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职工缴费基数11%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金额的多少就直接取决于职工缴费基数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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