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本市将建立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运营、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经办机构依法经办。
据介绍,该监督委员会将认真受理职工群众的信访、投诉、举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严厉查处侵害职工群众社会保险权益的违法行为。凡是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得购买小轿车,不得安排非生产性支出,其法人代表和主要经营者不得被评为先进,不能获得年终奖金,不得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