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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作为本市维护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又一重要新举措,本市将首次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从今年7月15日至9月15日,首先在部分用人单位试行,涉及参保职工10余万人,明年初将在全市全面推行。
据介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多少决定着应缴数额,直接影响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但是,有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采取少报瞒报职工缴费基数的手段,为职工少缴保险费,严重侵害了职工的权益。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将提高缴费透明度,使职工掌握所在单位为自己缴纳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事前监督,防止用人单位发生违规行为,防止因少报缴费基数而影响待遇,特别是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据了解,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的范围是: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职工签字确认前,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预核定。职工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可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并交职工确认。凡用人单位不能及时与职工联系和职工拒绝签字的,须由用人单位附文字说明。今后,基数确认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
据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时,以30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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