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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名联邦法官1月31日作出判决,认定美军在古巴关塔那摩海军基地用于审判国际恐怖主义嫌疑人的军事法庭违反美国宪法,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这些嫌疑犯也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这似乎为长期关押在关塔那摩的数百名恐怖主义嫌疑人带去了一丝曙光。但对布什政府来说,却是个坏消息。不过,白宫发言人麦克莱伦随后表示政府对于这项判决不敢苟同,可能考虑采取下一步适当的措施。
军事法庭违宪嫌犯也有基本权利
在受理11名关押在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敌对武装人员”提交的上诉后,乔伊丝·亨斯·格林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法庭得出结论,依据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上诉人的请求合法。”
她补充说,关押行为“侵犯了申诉者寻求法律援助的权利”。美国最高法院已在去年明确表示,这些被关押人员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对此,下级法院必须执行。
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规定:“未经法律正当程序不能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或财产。”
“尽管这些人当中的许多人从未真正接近战场,也从未拿起武器反对美国及其盟友,可是美国军方仅仅依靠他们和‘基地'组织网络和其他恐怖组织有联系的结论,就以’敌对武装人员'的罪名将他们关押,”法庭文件说,“毫无疑问,我们的国家必须采取强硬措施以免受大量毫无预知的威胁,但它不能否定一些基本权利的存在,我们国家的人民已为此奋斗了200余年。”
格林法官认为,由美国政府设立所谓“战斗人员身份复查法庭”,然后举行听证会决定受关押者是否为“敌对武装人员”违反宪法。
美国政府坚持认为,法律授权在“反恐战争”结束前拘捕其认为是“敌对武装人员”的个人。一旦受起诉并证明有罪,这些人将面临真正的牢狱之灾。
美国政府无理通过刑讯获得证词
关押在关塔那摩美军基地内的550余名所谓“敌对武装人员”均在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中被捕,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阿富汗或巴基斯坦,在美军推翻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战争中身陷囹圄。
这些人被捕时间从2002年年初至2004年9月,美国政府将他们认定为非法战斗人员,因此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
然而法庭发现,部分关押者处于《日内瓦公约》的保护范畴。在1月31日解密后,发布在法庭网站上的判决书写道:“法庭认定,至少部分申诉者根据《日内瓦公约》提出的诉求有效。”
格林法官还认为,美国官员不让关押人员“接触”对政府不利的证据,政府也试图通过刑讯获得证词。她还认定,美国政府对“敌对武装人员”的“修辞”含糊不清,用词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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