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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侦破案件数、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数均有所提高。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6.8万起,比2003年上升5.4%,其中破获年内案件200.4万起,上升8.8%。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数比2003年上升8.4%,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数上升4.6%。
2004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杀人和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致人死亡的命案2.9万起,破案率达88.2%。在全国3425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中,有1436个实现了命案全破,占41.9%;有341个未发生命案,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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