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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天津市有关部门揭露了医保“骗保”者的一些“招术”。
据介绍,违规欺诈“骗保”的各种花样有:
一、医疗机构(医院、药店、社区服务站等)单独的“骗保”行为:1.虚报费用。通过编造虚假住院,门诊特殊病等有关资料向医保经办部门“骗保”,或将门诊治疗费按住院治疗费申报。2.医疗机构误导参保人员,多收费由医保“埋单”。3.违规出让医保专用票据。定点医疗机构将其医保专用票据和处方有偿转让给非定点医院或药店,非定点医疗机构用专用票据进行“骗保”。
二、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合谋”的“骗保”行为:1.弄虚作假。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2.以物充药、以药换药。
三、参保人员作假,医疗机构把关不严的“骗保”行为:1.冒名顶替。最常见的是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也有参保人员冒名其他参保人员就诊的。2.挂床住院。患者挂名占床按医保实际住院治疗申报医疗费用(因住院报销比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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