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人事争议仲裁处负责人介绍,在去年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工作后参加进修,后又要寻求新单位而与原单位发生争议的情况比较多。
到今年2月15日,《天津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颁布实施已经整一年了。据了解,自《规则》颁布实施一年来,人事争议仲裁处共办理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5件。其中,争议案件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在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