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本市成人高校已经陆续开学。成人高校生很多是在职人员,由于工作等原因,入学时往往忽略成人高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每年成人高校生出现逾期报到、长时间缺课、误期考试等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在成人高校新学年开学之初,市教委有关部门提醒成人高校生,留意《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明确要求,遵守有关注册、成绩考核、休学等方面的规定,使自己能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凡经国家统一考试并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是徇私舞弊入学者,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学籍,学校不负责出示任何学习证明。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在成绩考核上,无论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经学校批准可以缓考。每学期有三门不及格课程,可以补考一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级一次。学生转学、转专业,必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在学期间,学生如果因病需较长时间治疗休养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1/3,可以申请休学。学校规定的学业及其他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均按旷课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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