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政协的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很大进展,8项规章制度的通过实施,将使政协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据了解,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政协章程的学习贯彻工作,纷纷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组织专题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党政机关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进行学习。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制定了加强政协工作、贯彻落实政协章程的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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