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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日,天津公布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若干规定(草案)》中将新建商业区配建泊车位、实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公交进站单排停靠、特种车恣意通行受罚、城建规划优先考虑交通等百姓关心的交通问题列入其中。此外,《若干规定(草案)》还特别增加了以人为本关照弱势群体的条款,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8个细化。
新建商业区配建泊车位
《若干规定(草案)》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大(中)型建筑,应按国家规定的停车泊位数量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并列入建筑设计审核规划;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及时改建或扩建;确因场地条件所限,难以配建、增建的,应根据所缺停车泊位数量异地建停车场。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改作他用。
实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
在《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本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度和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疏于管理责任,从而强化各单位对车辆、人员的管理。
城建规划优先考虑交通
虽然本市近年投入较大资金改善交通安全设施。但本市交通安全设施数量少、标准低、老旧化严重等问题还很突出,而一些新建、改建道路没有同步配建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了需求矛盾。此外,本市在利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为此,《若干规定(草案)》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畅通要求的,建设项目单位要调整或修改设计方案,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的推广和使用。
营运车辆停车有规定
城市公交车由于乘客多和站点上下乘客需有停留时间,势必会对站区交通秩序产生影响。特别是几辆公交车同时进站时,必须有停靠规则来维护站区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若干规定(草案)》规定,公交车进出站点时都须在站点一侧单排靠边停车,不准在站点并排停靠或未靠路边就停车上下乘客。暂时不能进入站点的公交车辆,须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陆续驶进,不得占用最右侧机动车道以外车道等候,严禁你争我抢或是截头强行靠站。公交车驶离站点时也须单排依次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越前方公交车辆驶离车站。
《若干规定(草案)》还对出租车临时停靠作出规范,客运出租车应在设置出租车站点的地方,靠右侧路边顺序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在不妨碍公交车进出站、停靠的情况下,客运出租车可借用公交车站点上下乘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特种车恣意通行受罚
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恣意通行,成了特权车,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若干规定(草案)》采取特种车辆持《使用证》方式,明确规定特种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定编管理,严格控制特种车辆增长数量。凡安装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应由本单位向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特种车辆行驶中,要随车携带《使用证》。非执行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得闯红灯、走单行路、禁行路和强行超车、逆向行驶。
以人为本关照弱势群体
《若干规定(草案)》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行时,遇有盲人和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孕妇、老年人,或遇有儿童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车行道时,应停车让行。道路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在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30米处设立警示牌,机动车在该区域行驶时,应当减速慢行。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应当注意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这些规定是在充分体现对行人生命权尊重的基础上,考虑到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驾驶人设定的特别注意义务。
无过错按最低比例担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质一是交通事故责任,二是善后赔偿责任。多年来,如何准确认定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没有量化标准。为更加体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合法性、公正性,《若干规定(草案)》确定公安交管部门要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这是本市在全国率先将当事人过错进行量化并有实际意义的举措,对于准确、公正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责任和责任大小,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交通事故处理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善后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的赔偿原则,《若干规定(草案)》作出具体细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避免交通事故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经调查证实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行为即利用交通事故“碰瓷儿”案件,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已经先期赔偿的,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利,公安机关还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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