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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成绩显著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的一年,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了33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25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向实现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吴邦国说,去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顺利完成了修改宪法的立法程序。为了广泛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宪法,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我们及时编辑出版了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和学习问答,举办了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宪法学习班,开办了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远程讲座和专题报告会,并通过各大媒体加强对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宣传与普及。常委会还根据宪法修正案及时对地方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应条款作了修改。
吴邦国说,针对香港社会在政制发展问题上对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在广泛听取包括香港各界在内的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去年4月初,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4月下旬,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又依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常委会的解释和决定,对于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正确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委员长会议研究提出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交去年12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过表决,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议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常委会已就这部法律草案向大会作了详细说明。
吴邦国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充分体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把这部法律制定好,完成历史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庄严使命。
吴邦国说,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了选举法,全面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和传染病防治法。为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迫切需要,本着急需先改的原则,对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等9件法律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这也是我们着力提高立法效率,保障法制统一的有益探索。
吴邦国说,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刑法修正案(五),作出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审议了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等6件重要法律草案和公司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正就法律草案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并对草案进行修改,将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吴邦国:人大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人大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吴邦国说,200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国人大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迎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去年9月,首都各界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各地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光辉历程,系统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从加强立法、监督、与人民群众联系和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吴邦国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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