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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15”都是消费者的节日。在媒体和公众的空前关注下,平日里总是横眉冷对的不良商家,也换上了一副和颜悦色的笑脸,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维权要求也格外配合,对于消协、工商、质监等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也言听计从,说退就退,让换就换,甚至还可以双倍赔偿。这种消费者集中释放不满情绪的情形,也算是一种独特的“3·15效应”。
但遗憾的是,“3·15”只是对各种问题的一次短期集中曝光,只能解决一些浅层次的假冒伪劣问题,但对于利用垄断的市场地位和不平等的格式条款,从更宽泛的层面来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如中消协点评的霸王条款等,却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过了这一天,不良商家仍旧照样欺诈消费者,消费者照样被坑蒙拐骗。
而且,不良商家的态度之所以在这一天有如此大的转变,恐怕并不是真正为消费者着想,也不是为了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其思想根源在于不希望被当成反面典型而曝光,于是才会有了上面所说的集体表演。难怪更多的消费者希望把“3·15”变成365,把集中整治变成一个经常性的维权行为,好让大家每一天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权。
温家宝总理在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提出了“穷人的经济学”这样一个新词汇。所谓“穷人的经济学”,就是公共政策的出台要首先考虑到穷人,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要让经济的发展使穷人得到实惠。同样,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公共政策或行业标准首先也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在该不该允许“自带酒水”的问题上,会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了,关键在于两者一个是餐饮企业的代言人,另一个则是消费者的保护神。因此,企业或商家如何选择自己的立场,是为消费者着想,还是考虑既得利益,才是解决维权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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