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7日央行宣布实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天津市房地产业内反映比较平静。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利率杠杆对整体房价调控作用有限,土地、税收等多方面的政策“合力”对配合市场拐点的出现将有更大的意义。
有开发商表示,对于提高住房贷款利率,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由于本市房地产市场在城市大规模拆迁改造拉动下,刚性需求比较大,他们目前最关心的是结合天津市场的土地政策、拆迁进度等具体情况,这比央行利率水平更能影响楼盘的开发销售进度。对于此次央行政策能否有效地遏制炒房行为,许多开发商认为:相比之下,那些投资者更关心银行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来限制贷款发放,以及遗产税、物业税的开征。毕竟对于大资金的炒房者来说,那些政策的施行比每月还款多支出百十元以及提高一成首付款所带来的压力大得多。
还有的开发商表示关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因为其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一司法解释实施后,由于缺乏房产担保变现的保障,近日深圳、上海等地的许多银行已经将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提高到三成甚至更高,使得他们也在关注本市银行将采取的提高“贷款门槛”举措。
天津社科院经济预测研究所所长卢卫教授指出,央行此次提高利率是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后利率水平的正常回归,它更多是“传导出一种信号”影响人们的预期,可以遏制部分投资者的短期炒作行为,不过对楼市价格走势的影响仅凭利率这一种手段是难以达到效果的。房地产市场的“基础杠杆”是土地,管理部门可从加大土地供应量、大力兴建经济适用房等方面起到更好的市场调控作用,让更多工薪阶层能买到他们理想的住房。
房贷利率上调天津市个人贷款月还款额无大变化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昨日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上调0.18个百分点。对于2005年3月17日前已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现在至2005年12月31日还款额不会发生变化,从2006年1月1日后,月还款额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据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对于2005年3月17日(含2005年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该中心人士指出,此次利率调整,借款人月还款额不会有很大变化,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期限2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利率调整之前,月还款额为1236.3,调整之后,月还款额为1255.6,差额仅为1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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