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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趁深夜潜入某学院女生宿舍,欲对被害人实施不轨行为,该女子机智地同犯罪嫌疑人展开周旋,最终使犯罪嫌疑人的罪恶企图落空,后犯罪嫌疑人被学院保安在另一宿舍抓获。日前,这名图谋不轨的犯罪嫌疑人被本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雷某,20岁,陕西人。本市某学院打工人员。2005年1月12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酒后上网归来,翻越护栏进入女生宿舍楼,以言语威胁为手段,对被害人王琳(化名)进行亲吻、抚摸,并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但是因被害人反抗而未能得逞,后被学院保安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6条之规定,涉嫌强奸罪(未遂),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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