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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工作要坚持“八个一” 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高级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如何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司法工作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明确提出坚持“八个一”,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把握一个灵魂。就是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作为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规律性的认识,用以指导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二、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一条主线突出出来,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司法部门应有的贡献。
三、围绕一个大局。就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及全市的工作大局,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通过司法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明确一个重点。就是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五、体现一种精神。就是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指导思想和司法实践上的与时俱进,使司法工作始终充满蓬勃的活力。
六、抓住一个关键。就是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七、反映一个愿望。就是认真办好每一起具体案件,通过审判工作排解社会矛盾,制止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八、提供一个保障。就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承担起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历史使命,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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