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9日,我去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派出所要我的身份证时,该处工作人员太度特别差,差点把人吃掉,原因是,在4月2或3号,村长来收每家户口本和家人的身份证,说是明年使用新身份证派出所收去落个底,这一用就是5,6天,8号我村长去给我要身份证时没人在,下午回来让我明天去要一下,可我今天也就是9号下午去要的时候那局长就一句话人没在回家休息去了,你问我要什么呀,我有没那你的,难道这就是一个工作人员的态度吗?就差一点打我一顿,可我10号就要用身份证而且9号下午6点多就的坐车走,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呀,谁能说说这事呀,谁能管管这事呀,难道这就是为公民服务吗???????就是这样服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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