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贸经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林抗,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帮助他人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指标,盖7个章收受贿赂180万元。被控犯受贿罪的林抗日前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今年48岁的林抗是广东新会人,被逮捕前任深圳市贸经局(现称贸易工业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主管着深圳市进口汽车配额。2001年初,原市贸经局职工张保列找林抗帮忙,希望他在深圳市7家汽车销售企业进口汽车配额的申请表上加盖深圳市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公章,而后转报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审批,林抗欣然应允。事后,林抗为此两次收受经办人张保列(另案处理)贿送的财物共计18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从中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抗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退清所有赃款,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林抗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当庭认罪,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林抗称:“收受张保列贿送的180万元现金可以说是我最大的心病,我一直以来为此寝食不安。”据林抗说,在2004年9月,他被广州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带至广州接受调查时,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林抗称,张保列原来也是市贸经局的工作人员,而且两人的关系一直不错,但是2000年张保列因其他原因辞职后下海经商。2001年初,张保列找到林抗,称其在帮几家汽车销售企业申请额外的进口汽车配额,希望林抗能够帮忙。按照规定,企业要申请进口汽车配额必须提交申请表,由深圳市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加盖公章后再报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审批,所以林抗手里的公章成为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的必经环节。
考虑到两人关系不错,林抗决定帮张保列这个忙,于是张保列先后送来了7家汽车销售单位的申请表请林抗盖章,在看到手续都齐全后,林抗也很痛快地在申请表上盖上了深圳市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公章。
对于收受180万元的贿赂,林抗称张保列是分两次送的,而且送的都是现金。第一次是在2001年中秋节前,张保列打电话给林抗,相约在深圳市圣廷苑大酒店吃饭,并称有些中秋节礼品送给林抗。吃完饭后,张保列拿出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80万元现金,张保列称这是汽车销售企业为了答谢林抗送的,而且林抗的儿子要出国,也需要钱,希望林抗千万不要客气;2002年春节前,又是在深圳市圣廷苑大酒店,张保列又一次给林抗送上了“答谢费”,这次是装在拉杆旅行箱里的100万元现金。
在庭审快结束时,林抗当庭对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了忏悔。林抗称:“身为国家干部,走上审判席,完全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我本以为这只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没有意识到是违法腐败行为。”同时,林抗希望法庭考虑到自己认罪态度较好,并已经将180万赃款全部上缴,给自己一次宽大的机会。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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