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物途中三楼坠下多处骨折
时间:昨日上午9:00
地点:南开区法院民庭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某电脑公司的促销员宣某在大中电器的一家分店因搬运东西从3楼的一处空当摔到一楼,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内脏出血及多处外伤,宣某为此诉求各项损失35万元。
宣某诉称,事发当日上午10点左右,大中电器电脑部的经理李某让他去3楼帮忙搬沙子,因3楼扶梯出口处的地面上有一个空当,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并且空当处被一个巨型宣传条幅所覆盖,他一脚踏空摔到一楼。
宣某说:“现成已经做了两次手术了,腰和大腿处都下了钢板,脚上也下了钢钎,至今腰和大腿的钢板仍未取出。”
被告大中电器的代理人称:“他当时搬运的是其电脑公司的货物,并非沙子。事发后,我公司已为他支付了6万元的医药费,又发动公司员工为他捐款5000余元,且宣某是在工作时间受的伤,理应是工伤,应由其单位为其支付医药费。”
法院宣布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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